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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关于开展“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编辑:admindcl 时间:2016年01月18日 访问次数:1372

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

关于开展“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纳米院各平台、各课题组: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做好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浙大党办〔2015〕第24号)和《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浙大党办〔2015〕第25号)要求,请各部门做好“三公经费”的自查自纠,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整改。

为更好完成“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工作,院里成立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小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长:杨     

副组长:吴     兰、方竹根

     员:许得钱、赵凌云、沈志成、程  笛、曹旭丹、梁晓波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各平台、课题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自查自纠及整改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对于无公务接待函或接待清单及接待清单不规范的,要求补充接待函和完善清单或做出具体说明。对于加班工作餐、值班工作餐等正常工作餐,实事求是作出详细说明。      

2)对于超标准、超陪同人员的,能作出合情合理说明的,作出具体说明;不能作出合情合理说明的,超出部分人员的餐费按人均自行承担。

3)对于购买纪念品、土特产等,如果属于外事交流活动、社会各界来校捐赠、校友联络接待活动购买的等符合规定情况的,调整相应经费列支科目,实事求是作出具体说明,并建立相应制度和台账;不符合规定的,按清退处理。

4)对于承担被接待对象住宿费的,要求做出合情合理的具体说明,并规范审批程序。

5)对于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到营利性娱乐、健身场所、私人会所等消费的,原则上要求立即清退款项,并作出深刻检讨。

6)对于整改事项经核实后发现指出的问题或归类不准确的,在《浙江大学公务接待整改表》作出说明即可;对于整改中的特殊情况或特殊整改要求,有关单位应提出书面建议报告,报送学校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7)对于发现违纪违规情况的,以及整改不彻底、不认真的,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后根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

      2015118

请相关文件下载地址如下:

1、《浙江大学公务接待整改通知》

2、《关于报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工作有关材料的紧急通知》